110年11月20日訂定
中華民國111年01月18日訂定
中華民國111年04月08日修訂一版
預約成功卻未依約定進廠之車輛,將暫停該車進廠公告
●111年6月8日
仁武廠巨大垃圾延長暫停收受公告:
●111年5月16日
事業單位同意函不得塗改變造公告:
●111年2月24日
於111.02.11 09:30 起預約制修正方式:
●111年2月8日(111年2月10日修正)
廠別 | 週一至周日開放時間 | 責任區 |
---|---|---|
南區廠 | 清除機構08:20~16:40 | 鳳山區、苓雅區、前鎮區、大寮區、旗津區、林園區、小港區 |
仁武廠 (修111.5.16) |
清除機構07:00~18:00 每周一及周四,下午15:00起暫停大型拖板車進廠 |
鳳山區、苓雅區、前鎮區、大寮區、旗津區、林園區、小港區 大樹區、仁武區、大社區、鳥松區、鹽埕區、鼓山區、左營區、楠梓區、三民區、新興區、前金區 |
岡山廠 | 清除機構08:00~18:00 | 全市所有區 |
●110年12月1日起
經由環保局核定清運高雄市事業廢棄物至本市岡山廠、仁武廠、南區廠進場務必攜帶:
(1)車號專屬地磅感應卡
(2)預約之進廠確認單,未備妥者,不得進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