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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局進行 產源全面稽查 ,目前發現清除業約有300筆申報異常情形  新聞稿與媒體報導
請勿夾帶外縣市廢棄物,而虛偽申報為本市廢棄物進焚化廠,倘經查獲:
(1) 禁止進廠 (2) 處以罰鍰 (3) 移送地檢署偵辧  新聞稿與媒體報導
事業單位線上申請 (開放時間:每日10:00~20:00)
無紙本同意函且無帳號之事業單位        有紙本同意函且無帳號之事業單位

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調度中心作業流程與注意事項

110年11月20日訂定

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

中華民國111年01月18日訂定

中華民國111年04月08日修訂一版

  • 為有效管理本局所轄各焚化廠進廠廢棄物之總類,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及維護焚化廠設備正常營運及使用,依「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」(以下簡稱管理規則)第四條第八款規定,制定本管制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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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約機制之規則:(112.10.27更新)


    • 進廠確認單七天內皆可預約(開放的最後一天,若遇六日或假日,會延長預約期間),假日仍然開放,每天的預約時間為09:30至20:00,當日申請即可印出確認單並進廠。補班、補假或國定假日之預約時間,非屬上述原則時,預約時間將另行公告。
    • 預約成功之進廠確認單,若無法依約進廠者,應於進廠日前一天中午12:00前取消,可避免未依約定進廠(棄單)。若無特殊狀況而棄單者,針對該清除車輛自棄單日隔日起算10個日曆天之預約權利(停權期間已預約完成之進廠確認單,由平台刪除)。
    • 請各業者不得虛報預約重量,造成預約重量與實際進廠重量落差太大。若進廠總重扣除平均空車重大於預約量2倍(含)或大於預約量3公噸(含)之車輛,將限制進廠
    • 清除車輛出廠後即可開始使用重量確認功能,請於十天內上平台填寫完成。
    • 考量清運實務與公平性,全市1車1天3張進廠確認單為上限
    • 清除機構之高銀帳戶請確保有足夠金額,避免因餘額不足,致使無法進廠,損及自身權益;若正逢假日,因餘額不足無法進廠者,將於上班日後始得解鎖
    • 預約完成後,若該焚化廠有臨時狀況無法進廠時,將以公告及官方群組推播方式通知業者,敬請配合暫停進廠或登入調度平台進行換廠作業,並重新印出進廠確認單再進廠。